白居易《放言》(白居易放言五首及注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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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8-20 13:5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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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放言五首》
赠君一法决狐疑,不用钻龟与祝蓍。
试玉要烧三日满,辨材须待七年期。
周公恐惧流言日,王莽谦恭未篡时。
向使当初身便死,一生真伪复谁知?
【注解】
唐元和五年(810),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因得罪了权贵,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。元稹在江陵期间,写了五首《放言》诗表示自己的心情:“死是老闲生也得,拟将何事奈吾何”(其一),“两回左降须知命,数度登朝何处荣”(其五)。过了五年,白居易也被贬为江州司马。这时元稹已转官通州司马,闻讯后写下了充满深情的诗篇:《闻乐天授江州司马》。白居易在贬官途中,风吹浪激,感慨万千,也写下五首《放言》诗奉和。
白居易(772年~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唐下邽人(今陕西渭南县附近),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,卒于武宗会昌六年。贞元进士,官至校书郎、赞善大夫,后因宰相武元衡事贬江州。长庆年间(821年-824年)任杭州刺史,宝历二年(825年),调任苏州刺史,后任太子少傅,因不缘附党人,乃移病分司东都。会昌二年,以刑部尚书致仕,最后卒于洛阳的香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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